2017年5月14日新一期悦读·读书会由孟汉妹主持召开,主要围绕两个主题:翁俊芳:我国当前的村民自治是有效的吗?李欢欢:选择集视角下现代农民的出路进行汇报。
一、翁俊芳主题发言:我国当前的村民自治是有效的吗?
1980年2月,在合寨大队所属的果作自然村,为了治安防盗和自我管理,生产队队长韦焕能提出建立村民委员会。同年7月14日,他同85户村民一道制定了一份村规民约、封山公约,实现了村务的民主管理和村民的自我教育。这样,果作村民委员会作为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村民委员会诞生了,村民自治由此发端。
本主题从“我国当前的村民自治是有效的吗”着手进行分析,界定“有效”是指行政主体和农民主体之间的平衡,一方面脱离不了服务于国家治理,另一方面忽视不了农村的实际需求,从而分析当前的村民自治的有效。对中国农村乡镇基层民主发展的内在逻辑的研究,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分析:一是价值层面,二是工具层面。从价值层面看,就是这种民主模式是农民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从工具层面看,必须明确两个问题:民主能够解决什么样的问题?中国农村的民主问题是什么?
我国的村民自治的发展阶段:实验萌芽阶段:1980-1982填充分田到户后乡村地区的治理真空;探索建立阶段:1982-1987被政治体制改革遮蔽的基层空间;制度化实施阶段:1987-1997村民自治民主属性的高扬时期;全面推进阶段:1997-2004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提高时期;新农村建设中无税费时代背景下的村民自治:2004-至今:从民主凸显到向治理回归。在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又提出了“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进一步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至此,保障亿万农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已经成为村民自治工作的重心。
关于村民自治实践的争论:一类观点,可以称为“质疑派”。以沈延生先生为代表,于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颁布之际发表的 5万字的长篇论文《村政的兴衰与重建》。集中在一是针对村民自治的制度合理性,二是对村民自治制度治理成效的疑虑。另一类观点,可以称为“肯定派”。以华中派为代表,认为看待村民自治的实践,需要结合其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乐观地看待村民自治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强调自治和村民自治的内在价值,决定了村民自治需要在不断实践之中发现治理乡村的有效形式。
当前村民自治的有效困境主要呈现为:第一,村民自治制度的价值预设与实际发展趋向的断裂,国家设立村民自治制度时的制度预期到农村出现了水土不服,而且基层执行中央政策产生的偏差带来了村民自治预期目标的偏离。第二,村民自治实践中四个民主发展的非均衡性,民主选举应然价值的缺失,村庄政治主体选民资格归宿与选民权利兑现的困境,片面民主观下导致的后三个民主的失衡。第三,村级会议组织体系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与实际操作的复杂性。第四,村庄权力配置不顺导致的民主政治运行的不畅,村级自治权力与乡镇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村委会权力与党支部权力之间的关系,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权力与村民的权利之间的关系。
我国当前村民自治的创新实践: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展的各个阶段中, 围绕“民主化”取向, 各地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样化的创新, 其中浙江温岭模式、河北青县模式、广东蕉岭模式最引人注目。 综合这些创新实践可以看出, 这实际上是各种因素和力量长期变化积累的结果, 既有地方政府为解决村民自治发展中的现实困境而进行的自主创造, 又有国家权力收缩后所带来的农民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从这一演绎路径中我们得出结论:今后要想使农村民主政治的创新实践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 就需要农村农民政治主体的参与互动、各级政府对地方创新及时而一致的回应以及农村政治主体在自身创新实践中的整体设计。
我国未来村民自治的发展路径:第一,以推进村民自治重心下移的方式促使基层民主运转起来。第二,继续维持与改进行政村范围内的民主运转。第三,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内涵的“四个民主”均衡发展。第四,拓展村民自治与国家权力体系的衔接互动。第五,从长远看,可以尝试扩展民主发展的途径。第六,从单兵突进到整体推进是重点。
最后大家对本次主题的内容、视角以及村民自治有效与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村民自治与国家治理的关系等问题并结合现实进行深入探讨,对于这一主题准备地很充分很全面但主要是从宏观层次进行分析缺乏深入微观或者实践分析,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民主形式来说,第一波是三个自我,第二波是四个民主。第三波是要发展村庄不同形式的社会组织,通过社会组织的方式来拉近村民之间的关系。“村民自治的成长从上看需要体制性的放权,从下看需要现代社会组织的发育”。
二、李欢欢:选择集视角下现代农民的出路
本主题从“什么是现代农民”以及“选择集视角下现代农民成长的困境”两个问题入手分析选择集视角下现代农民的出路,针对什么是“现代农民”这一概念,国外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论述。国外学者主要从综合素质和人力资本角度、市场主体角度、权利视角三个角度进行界定。国内学者界定现代农民是从和传统农民的比较进行界定的,从市场、就业机会、知识技能和职业选择程度四个方面对传统农民和现代农民进行比较。但现代农民目前只是一个目标,要想实现仍然还有很多的困境。
现代农民成长的困境:第一,政策、制度原因导致的选择机会的困境: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户籍制度导致的城乡二元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地区发展的不均衡现象十分普遍。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城乡差距和教育三个方面。第二,社会环境导致的选择能力的困境:首先明显的表现为”乡土性” 。其次,科学技术水平的欠缺,主要是现在农业生产趋于标准化和集约化,在标准化、集约化的经营下,还需要具备与农业服务相关的技能以及经营管理能力。第三,文化水平导致的选择职业教育的困境:首先表现在农民思想观念落后,其次是教育方式陈旧,职业教育成效低,最后,经费投入不足,使发展受到制约。
经过困境及原因分析后,我们来进行出路的探索。第一,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劳动力转移。继续大规模推动劳动力转移,加快城市化和市民化进程,给农民提供更多择业机会。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就要充分尊重农民的自由选择权,让农民自己选择就业和生活的城市。伴随着户籍制度改革,要为农民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推进和完善让城乡居民都能安居乐业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转移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及子女教育问题。 第二,发展生产,以市场化提高农民收益,增强其积极性。在保证粮食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农业比较优势,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同时也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第三,发展教育,改革教育模式,加大投入力度。教育和知识能够创造无限的价值,只有发展教育,才能带动其它方面的发展,这时就需要政府等有关部门先重视起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同时改变一些以往死板的教育模式,为教育也注入一些新鲜的活力。
案例分析: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阶段性评价:重庆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有两个背景,一个是重庆城镇化率和产业结构比例呈逐年提高的趋势;另一个是工业化的速度快于城镇化的速度,这两个背景最终导致了2010年重庆推行了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试图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方式,推动农村劳动力进一步向城镇非农部门转移,以提高城镇化发展的速度。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启动至今,已超过330万农民转户,但其中相当部分农民仅是转了户,但并未真正进入城镇生活、就业,这就造成了现阶段重庆户籍制度改革中的“半城镇化”这一现象。为进一步了解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中的现状及问题, 一是通过乡镇领导干部座谈、乡镇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访谈,初步了解了乡镇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面上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二是采取随机抽样、整群抽取和典型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对以上8个乡镇的共计294个转户农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初步了解了他们的生活、就业现状。从对294个转户农民的抽样调查结果来看,有四个比较显著的现象:一是“转户但进城少”现象。二是“转户但退地少”现象。三是“转户但务农多”现象。四是“转户但参保少”现象。被调查区域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现状是:大部分农民虽然已经转户,但仍旧居住在农村,仍然以从事农业为主,没有享受到城镇的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公共服务。根据抽样调查,转户农民对参与户籍制度改革的评价是: 5.1%的转户农民认为“没转户之前的生活好”, 24.83%的转户农民认为“比转户之前的生活好”,70.07%的转户农民认为“跟以前差不多”。因此,大部分农民对参与户籍制度改革的满意程度不高。从目前来看,重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可表述为:转户农民在享有农村“土地”保障的同时获得了享有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权利,但多数转户农民的这一权利并未得到有效实现,至少在目前尚未得到完全实现。因此,部分农民仅在“户籍”意义上变成了城市人,离“市民化”的目标还相距甚远。思考: 户籍制度改革是否真正的使农民受益?最终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本次主题以现代农民为抓手,大家对户籍制度改革、农民的界定、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意愿选择以及时代背景、解决路径等进行了深入讨论,但主题中没有明确的介绍选择集,而是偏向了户籍制度改革。总之,两个主题都给大家带来了一些新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