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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的象征性执行及其实际影响

    作者:张改琴 编辑:程 婧 发表时间:2017-04-27

    2017427日由刘亚楠主持召开读书会,本期的两个主题分别是张玉娟:政策的象征性执行——以公共政策的社会风险评估为例和贺梦地、秦一鸣:国家干预与农业转型。

    第一个主题:政策的象征性执行——以公共政策的社会风险评估为例

    对于政策的象征性执行主要以马特兰德模糊-冲突模型和路径—激励分析框架进行分析。马特兰德从政策的本质特征入手,提取出模糊性与冲突性两类政策属性,根据政策的模糊性(歧义性)与冲突性两个变量,将政策执行活动划分为四类,提出政治执行、行政执行、试验执行、象征执行四种模式,构建起政策执行的模糊-冲突矩阵模型。当政策的模糊程度与冲突程度都较低时是“行政性执行”过程,当政策的模糊程度较低但冲突程度较高时是“政治性执行”过程,当政策的冲突程度较低但模糊程度较高时,政策执行是“试验性执行”过程,当政策冲突程度和模糊程度都很高时是“象征性执行”过程。而政策执行的路径—激励分析框架是根据政策路径和激励机制两个变量构建的,为解释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策的行动逻辑,分析执行者在不同情境下的行动策略。激励机制理论的逻辑:自上而下的激励机制,突出预期收益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约束性。根据政策路径的明晰性和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性,可以区分出四种类型的政策执行模式:行政性执行(明晰性高、激励性强)、实验性执行(明晰性低、激励性强)、变通性执行(明晰性高、激励性弱)、象征性执行(明晰性低、激励性弱)。

    象征式政策执行是政策执行偏差的典型形式之一。除此之外还有附加式、照搬式、选择式、替代式和抵制式等政策执行形式。象征性执行主要是指在政策实施过程之中,执行主体只做表面文章,只搞政策宣传而不务实际,不采取可操作性的政策执行措施。把原因归结为政策本身、政策执行主体、运行机制三个方面。并以“稳评”政策的象征性执行为例进行分析。“稳评”政策即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具体指按照风险评估工作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对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进行社会稳定风险预测、研判、介入、化解的制度性措施。对于“稳评”政策执行呈现出以下特点:形式主义盛行、违背评估程序、决策主体与评估主体重合、精心制作“稳评”文本材料。“稳评”实质上是一个“制造同意”的过程,它以科学化、规范化的形式吸纳了民众的意愿,使该项制度获得形式上的合法性,而地方政府则通过一系列变通方式将自身的意志巧妙地融入进“稳评”之中,既没有暴露出明显的程序规范问题,又能够成功应付上级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最终达到自身的目的。最后大家针对选题、政策执行因素并结合热播剧《人民的名义》进行了讨论。但其实象征性执行与行政性执行、政治性执行、实验性质行四种执行方式也可以同时存在于任何的政策执行当中,只是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的侧重点。对于象征性执行不应抱有否定消极态度,可以理解为地方因地制宜的探索,也是中国政策执行的生态。

    第二个主题:国家干预与农业转型

    按照伯纳的定义,农业转型是指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土地占有关系、积累与收入分配方式在农村的变化,具体而言,是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入农业领域,将传统的农耕纳入到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农业生产体系下来,进而农业生产成为一个为资本积累服务的部门。简言之农业转型过程就是发生生产关系重构、农民分化、非农化和无产化。作者运用伯纳界定的农业转型,在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试图解释国家干预与农业转型的内在机制,即通过土地流转塑造大规模经营主体,比如家庭农场和农业工商企业,正是一个国家在农业领域重新寻找接应农业政策代理人的过程,在小规模散户与国家交易成本无限大的背景下,家庭农场和工商企业正是顺应了一系列有关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的政策执行的需要,而顺利地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扶持与推动下,成为与国家利益相一致的执行国家农业政策的代理人,这个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式出现的代理人群体的兴起过程,正好就是中国农业资本主义的转型过程。

    主要基于2013年—2014年期间湖南平晚县田野调查分析我国农业税费改革以来的农业治理转型。农业税费改革之后,国家层面的农业干预主要表现:出台了推动耕地流转的政策,通过发展规模农业,推动农业现代化、专业化、标准化、资本化;出台了扶持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的财政政策,通过农业项目的实施,推动耕地流转,扶持家庭农场的兴起和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平晚县作为中部粮食生产区、农业大县,国家对其财政扶持蕴含着国家增加粮食产量、发展现代农业等意志,但是农民是通过比较经济效益来决定究竟种单季稻还是双季稻。这是一个委托-代理的问题,作者对其进行深入分析。总之,我国农业税费改革之后,国家对农业的干预不仅表现在宏观上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的农业政策,而且表现在微观上在地方干预的实践过程中,农业项目的落地往往与县、乡两级政府所推动的耕地流转结合起来。对于这种国家干预与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之间的相关具体逻辑作者概括为农业政策执行的代理人逻辑。最后大家从文章的写作方法、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以及我国农业转型的环境等进行讨论,并将文章观点与现实进行联系。

    本次读书会的两个主题有跟多大家值得学习和深思的空间,同时都是在国外理论或者概念界定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的,但对于西方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是值得思考和进一步研究的,我们要汲取理论养分,与现实进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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