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由刘亚楠主持开展新学期第二次读书会。上半场由徐建红针对地方政府在社会抗争事件中的行为策略分析的主题进行发言;下半场由张改琴针对多中心治理下的社区参与的主题进行发言。
第一个主题:地方政府在社会抗争事件中的行为策略分析
对于“抗争政治”现有研究大多基于公民及公民社会立场,较少关注抗争事件中另一个重要行动者——地方政府的行为及其内在策略。少数探讨抗争事件中地方政府行为的研究,则主要关注地方政府某些特定的行为模式,注重对微观过程的分析与解释,而较少涉及具体有效的行为策略。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在应对社会抗争事件时主要运用了“摆平”的行为策略,即地方政府较为被动、消极地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根据对特定社会抗争事件是否超出管辖范围的可能性估计,选择性进行应对; 在应对社会抗争事件时,运用拖延、收买、欺瞒、要挟、限制自由等方式,尽量实现属地社会表面上的暂时性稳定。这是因为,受到“上下分治”以及“经济发展主义”和“有限任期”、“一票否决”等体制机制的共同影响,地方政府运用制度框架内的方式应对社会抗争的动力较小,甚至无法使用。同时,刚性压制的方式受到了中央的严格控制,并且可能造成更严重的社会抗争。”针对这一主题并提出治理的有效性和治理的合法性在社会治理中何者优先?治理有效性作为优先目标是否合理的问题?最后大家针对这一主题进行延伸性探讨。
第二个主题:多中心治理下的社区参与
社区服务是社区治理的基础,是社区治理功能发挥的首要任务。而社区参与是社区治理功能发挥的动力来源,是社区治理的精髓。通过公民参与、群众参与、社区参与的界定,明确社区参与是多主体在公共事务治理中互动、博弈、合作的过程。社区参与表明了一种全新的公民责任、权利以及治理的概念,本质是政府还政于民,政府还权于社会,实现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的过程。但目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尚处于初级阶段,“社区参与”还存在参与意愿薄弱、总体参与率偏低、参与层次不高、参与效果较差等现象。原因在于社区治理网络发展不平衡、传统的行政管制理念仍然影响社区治理的发展、社区治理多元主体关系有待理顺、社区共同治理意识不强等。对此通过分析目前比较具有操作性的模型是约翰·克莱顿·托马斯的公民有效参与模型来有效解决社区参与的困境。公民有效参与模型主要对参与主体的范围、参与内容的确定、参与形式的选择、参与手段的运用以及协商结果的落实等进行合理的程序设计,对于中国的社区参与来讲,有可借鉴部分但又不完全适应中国的国情,因此探索适用中国社区参与的操作模型。最后大家针对这一主题的选题、逻辑框架等提出建议,并针对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