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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幕式|第七届“南湖•中国农村法治论坛”盛大召开

    作者:黄敏璇 编辑:程 婧 发表时间:2017-12-24

    20171224日,第七届“南湖•中国农村法治论坛”在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湖北省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研究会、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农民权益保护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湖北大学农村社区研究中心、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联合举办,主题为“新型城镇化•农业供给侧改革与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来自全国各省45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200余名代表与会。开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研究会副会长、基地主任陈荣卓教授主持。

    会上,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骆军致辞。他对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近年来取得的研究成绩表示肯定,并提出此次会议是在立足乡村治理在新时代的战略地位这一重大判断的基础上举行,对深入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确立的乡村振兴重大理论观点和战略思想,发展和促进学校乡村治理研究人才的培养,推进新时代农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骆军

    精彩致辞后,与会代表发表重要讲话。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在总结概括湖北省法学会的特点同时对湖北省法学会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方向。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湖北省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研究会会长唐鸣教授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从湖北省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研究会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城乡基层治理、中外政治制度、国外共产党研究等特色学科和研究方向做了详细的介绍。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会长、农民权益保护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学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长健对湖北省农业法学会过去的成绩和工作做了总结报告,希冀法学会未来更加多元、更加包容。随后,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陈万红宣布论文获奖名单并进行大会颁奖。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

    颁奖环节结束,随之进行的是大会主题演讲,由湖北大学哲学学院党委书记万明明主持,来自湖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以及华南农业大学等专家学者分别作了专题报告,与会人员在互动环节与各位嘉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

    湖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徐昌洪结合学习领会十九大关于基层治理重要决策部署,就如何推进城乡治理发表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当前城乡社区治理的党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人民中心思想更加明确、多方主体参与更加重要、民主自治内容更加丰富。面对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应从健全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增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三个方面着手,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湖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徐昌洪

    水库移民安置中“两区”土地补偿问题研究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银蓉从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和存在问题出发探讨水库移民安置中“两区”土地补偿问题,并提出“两区”土地补偿内涵在土地权益同样受损的情况下,应获得同等对待以及“两区”土地公平补偿的范围因农地价值是否考虑非市场价值而有所不同等研究结论。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银蓉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制度设计的物权法解析

    华南农业大学农村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教授王权典认为,在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大势所趋的背景下,经济学界和法学界应对一些基本概念进行理性的沟通与澄清,正确理解“三权分置”改革范畴的法律意义;结合现行法律制度进行深度阐释及协调设计,在基本概念体系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依法理清农户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依法界定“三权”的权能范围及其应然性,实现“三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突围“三权分置”改革所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而为“三权分置”改革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与法律保障。

    ▲华南农业大学农村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权典

    从“精准扶贫”到“精准治理”——农村基层治理转型研究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尤琳从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成效与问题出发提出精准治理的现实基础,进而提出农村基层精准治理的内涵及特征,探讨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治理转型的关系:一是精准治理所强调的价值目标是精准扶贫实践的价值指向;二是精准治理所强调的多元主体间合作治理格局的建构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多元主体支撑;三是精准治理所强调的治理的多样性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活力;四是精准治理所强调的发挥治理主体的主体作用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内在动力;五是精准治理所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精准治理的保障机制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较好的社会基础。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尤琳

    农业金融法漫谈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管斌分析了农业金融法和农村金融法一组概念,并从文献及政策文件梳理了金融发展权理论和普惠金融理论两个理论,进而提出了农业金融法是何种属性——农业金融法是农业法还是金融法?如何拓展——由金融体系覆盖农业领域,还是农业要素金融化?等问题思考。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管斌

    中国农村能源正义的法律实现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熊晓青从农村能源及其特征、能源正义的概念提出中国农村能源正义问题,通过阐述我国《环境保护法》、《农业法》、能源基本法、各能源单行法、地方性法规对我国农村能源的界定的侧重点,认为我国农村能源正义的法律实现应以保障农民的保障权为起点与核心,将集中于能源基本法与分散于单行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结合,《能源法》在总则中应重述立法目的、规定公民能源权、完善能源普遍服务等三方面内容。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熊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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