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荣卓教授与基地班学员车一頔合作撰写的文章《利益聚合与行动协同: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何以建构?——来自武汉市星光村的经验观察》刊发于《中国行政管理》2022年第10期。
文章认为,乡村社会作为基层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场域,正面临着村庄公共性的流失、村民参与程度低、集体经济实力不足等诸多难题和困境,严重制约着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效能。基于此,建构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要重视利益与价值的统一,通过统筹利益激励机制、组织建构机制和行动协同机制,以产村融合与党建引领,实现集体利益和公共价值的聚合,形成村集体发展基础上的公共认同,从而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向更高的形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