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基地新闻
    基地新闻
    首页 · 基地新闻 · 正文

    全国首批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公布

    作者:李露露 编辑:程 婧 发表时间:2017-12-2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民政部自20168月起启动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经自愿申报、考察推荐和遴选验收等环节,拟确定北京市通州区等23个县(市、区、旗)、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等7个乡(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等104个村(农村社区)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现将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71222日至1228日(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反映。

    附件: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20171222

    联系人: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徐晓林

    联系电话:010-58123175/3186(传真)

    电子邮箱:ncsqjs@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邮编:100721

     

    Copyright © 2020-2023 版权所有:中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网 鄂ICP备17029695号-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